农民工工资拖欠未签订劳动合同
乐清市律师网
2025-05-27
农民工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行政部门仍可通过调查取证,如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来确认劳动关系存在。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未订立的,劳动者有权要求。对于拖欠工资问题,依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用人单位需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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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农民工应保留与用工相关的证据,如工作证、工作服、工资条、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维权时,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无果后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申请支付令或劳动仲裁。必要时,可寻求法律援助,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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